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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赢了官司,却输了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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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屋及乌
时间:
2011-6-29 15:00
标题:
赢了官司,却输了常理
公司市场部经理张女士刚入职3个月就怀孕了,她便自己写了请假条,自己签字同意,随后休假。公司得知后,以旷工为由将她辞退。于是,张女士将公司告上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在张女士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张女士的请假行为也有瑕疵。(6月27日《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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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疑问,张女士这样的遭遇是赢了官司,却输了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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