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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蛮横钢城区车站 撞车拒不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好事者    时间: 2011-9-13 11:05
标题: 蛮横钢城区车站 撞车拒不赔偿
事由经过
8 `6 V& ?" I! q, T1、2011年7月15日,停放的私家车被莱芜长运公共交通公司钢城车站的鲁S-33220车撞坏,司机拒不赔偿,并且扬言:“撞你个车算什么,撞死人的有的是”;
. h) k: Y$ `1 W7 }3 P4 D& @3 ^0 N2、2011年7月16日,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第2011201219号事故认定书:车站车辆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 C& @. F+ N; P4 S1 w$ p找车站站长索赔修车,站长:“撞你车怎么了,找俺干什么,那是你自己的事,找保险公司自己修去。” 2 f' e# j- F6 @3 {
3、2011年7月27日,交通便民法庭审判员焦玉兴进行民事调节时,“车站代表”猛拍焦法官办公桌多次……,当时现场人员,法庭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多人; ( u' N! p9 o( l5 b3 L+ c7 G1 m8 p( ?
裁定结果: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1)钢民初字第656号:莱芜长运公共交通公司承担80%责任,赔偿2518元,于2011年8月27日前(一月期限)支付;车站人员已按手印同意; . m* C+ L9 v% t) F  h5 X0 d
4、但直到2011年9月10日,车站方面拒不履行。 + ]0 k, M4 B# s. H; ~9 U1 s+ B
    请市有关部门给予关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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