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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庄桥附近发生一起钓鱼被抢刺伤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对酒当歌    时间: 2011-11-1 14:34
标题: 鄂庄桥附近发生一起钓鱼被抢刺伤事件
    25日晚上9点多钟,一名中年男子在鄂庄桥附近的河道上钓鱼时,险些被抢。该男子奋勇搏斗,最终将三名不法分子打跑,虽然没有财产损失,但被刀刺伤。7 Y0 r: U# G& z5 F. q
    据了解,独自钓鱼的中年男子贾先生已经在此处待了有一段时间,看到时间不早了,周围又没人,就打算收拾东西回去。正在这时,一名男青年不知道从哪个方向走了过来。青年伸头看了看周围就转身离开,引起了贾先生的注意。于是,贾先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没想到,几分钟之后,突然从周围跑出三名男子。还没等贾先生反应过来,这三名男子已经扑了上来,开始抢贾先生的东西。
) ~. U* ~8 J7 W, y4 I    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贾先生没有退缩,大喊一声,奋起反抗。见贾先生反抗,其中一名男子拿出了刀子,朝着贾先生冲去。在搏斗中,贾先生被刺伤,但仍坚持与不法分子搏斗。最终,三名男子慌忙逃窜。
7 l5 Z. o# h# G' A, l    贾先生强忍疼痛,赶紧拨打了110和120。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展开追捕。
; \& s9 u  Q+ D: O$ O    目前,贾先生的伤情比较稳定,还需要接受进一步的观察和治疗,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3-2 23:07
应该将歹徒乱石砸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3-2 23:22
再去钓鱼时一定要随身携带自卫器具,遇有恶徒坚决搏击,对这种恶性犯罪分子造成的伤亡后果的不负法律责任。比如在面对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行为实施时,在与犯罪分子搏斗时完全可以将其处决为民除害,当然,为了让避免无良的法院找麻烦,最好不要使用明显的绝杀手段,比如斩首。那么怎么办呢,你可以让其生不如死,比如让其终生残废,让其双目失明,让其终生不能站立,让其双臂终生不能自举,让其成为站着撒尿的“女人”等等等等!对恶徒要杀!杀!杀!杀!
作者: 对酒当歌    时间: 2012-3-3 09:56
游客 123.134.205.x 发表于 2012-3-2 23:07 5 X# ^. e% G+ E& Y9 n6 ?: f5 d
应该将歹徒乱石砸死。

, `+ \: d% j& o9 \3 H# b抢劫者真是可恶!
作者: 对酒当歌    时间: 2012-3-3 09:59
游客 123.134.205.x 发表于 2012-3-2 23:22
" V* O. L+ ?8 d% _( B1 d4 `4 ]0 F再去钓鱼时一定要随身携带自卫器具,遇有恶徒坚决搏击,对这种恶性犯罪分子造成的伤亡后果的不负法律责任。 ...

) n# B" ?/ D1 f抢劫者不一定在什么时间出现,也有可能抢劫其它人。看来,自卫器具还得随时携带,随时注意呢。社会太不安全了
作者: kuder    时间: 2012-3-3 13:12
现在什么事情没有啊,钓鱼也不安生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3-5 20:08
????????????????????
作者: 对酒当歌    时间: 2012-3-7 10:39
kuder 发表于 2012-3-3 13:12
5 R+ i  K2 U$ i1 k( s现在什么事情没有啊,钓鱼也不安生

+ U) {/ ?. ?- U! s; o: G' x! k- M是啊,社会上劫贼太令人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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