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钢城检察院批捕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程序嫌疑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春色满园 时间: 2011-12-5 09:17 标题: 钢城检察院批捕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程序嫌疑人 一男子为牟取不义之财,网上销售“木马”程序,盗取别人的QQ帐号和密码,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以提供专门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蒙某。 - ~- S# q, x) E
$ H( `2 \+ ]+ i m' I ? 据了解,现年31岁的男子蒙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初中没上完便辍学回家,四处打工。后来,蒙某渐渐迷上了网络,并尝试通过QQ视频聊天诈骗,然而,却很少有人上当。 & }( J% H5 J/ n m6 P9 e
" r4 b. {. c) D: w5 \# x. h0 X 一次偶然的机会,蒙某在网上聊天时,发现有人销售“木马”程序,可能盗取别人的QQ帐号和密码,蒙某顿生邪念,便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了一个“木马”程序,预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p5 K7 B$ g5 o9 ]) U 2 p4 U7 k3 L% W6 Z l 蒙某在互联网上注册网名为“灵魂网络”的QQ帐号后,自今年8月份开始,将买来的木马程序以200-300元/月的价格卖给实施诈骗活动的犯罪分子或团伙牟利。截止案发前3个月,他先后向60余人次出售可以盗取别人QQ帐号和密码的木马程序,非法获利3万余元。 3 I, B$ b1 m5 l- Q" V
' Q2 ~5 e" m m% ? 据某供述,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购买了“木马”程序后,盗取他人的QQ帐号及密码,与该QQ帐号所有人的亲朋好友聊天,编造谎言实施诈骗。如发生车祸需要钱,让亲朋好友往指定银行打款等。 - T8 Q: ^) S3 I"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