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标题:
高庄卫生院的一位医生和院长被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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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習慣﹃個秂
时间:
2013-3-25 09:05
标题:
高庄卫生院的一位医生和院长被曝光了
听说昨天有人看到这样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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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点多(当时声音很大,除了我,还有几个医生、护士都看到了,大爷说了很多遍) 一位老大爷,年龄在60多岁到80岁之间,是心脏病,原来放过支架,这几天有些痛,昨天到高庄医院来看病,一位好心的医生劝他到大医院看看,他去了,今上午去市医院看后从市医院拿来了一种药,需要输液,市医院的医生还给他写来了输液的方法。今天下午高庄医院坐诊的医生说不给输,他又找了院长,就是不给输。老大爷很生气,脸红,一遍一遍的说,还要买输液管子、买盐水、输液费,我还会花钱,怎么就是不给打针呢?气呼呼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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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高庄医院的一位医生和院长这样的做法对不对? 医院就是这样治病救人的吗? 你们就是这样为百姓服务的???
作者:
仰视一套
时间:
2013-3-25 09:06
连最起码的医德都没有了 还做什么医生 还做什么白衣天使 悲哀
作者:
爱屋及乌
时间:
2013-3-25 09:08
据说类似的情况其它乡镇医院也有,原因是必须有家属陪同,怕的是输液中出现意外会赖到医院
作者:
越长大越犯贱
时间:
2013-3-25 09:08
哎。没办法啊。谁叫我们不懂啊
作者:
旧梦已逝
时间:
2013-3-25 09:10
患者自己带着从上级医院开回来的药到自家门口的社区医院要求输液,遭到拒绝,这种现象屡见不鲜,此种现象已经成了医疗行业约定俗成的规则,目的是为了杜绝医疗事故。因此建议居民到社区医院取药治疗。一般情况下,患者在哪家医院就诊,就最好在哪家医院输液治疗,这样有利于医患双方的自我保护。
作者:
听从爱情支配
时间:
2013-3-25 09:12
本报南宁讯 (记者姜锋)近日,南宁市民雷女士,在离家较远的一家专科医院看病并买了一个星期的输液药品,为了方便,她后来带着药品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结果被拒。1月9日,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出于安全考虑,医疗结构可帮打针也可不帮打针,没有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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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女士住民主路,那家专科医院在大学路,她就诊后就买了药品。她告知医院医生,因为工作繁忙和路途较远,想把药品带回家,以后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医生在病历本上写明了雷女士的药品来源,并表示希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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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雷女士带着药品到南宁市建政路的建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时,被告知,因为药品是她自带的,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就会产生医患纠纷,不能帮忙。医生还说,只有在该服务中心买了药品,他们才给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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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上午,建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赵医生告诉记者,任何患者自带药品到他们中心打针,他们都不敢帮忙,这样做不是为了卖药,而是因为担心患者在输液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他们就要承担责任,在医患矛盾突出的今天,单位和医生个人都不敢冒这个险。赵医生还说:“患者拿来的药,我们无法确定来源,更无法确定药品在患者手中期间是否变质,真不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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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了解到,在南宁的几家公立医院,如果患者自带药品到医院打针,同样会被拒。即使患者在医院买了几天的打针药品,若因故带药品离开医院,后又带药品回到医院打针,同样会被拒,医院的理由也是怕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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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卫生局基础卫生科了解到,从政策法规角度看,没有文件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为自带药品的患者打针,换句话说是可打可不打。从现实情况看,医疗机构这样做,是出于对自身和患者的安全考虑:医疗机构无法确定患者自带的药品来源和质量,一旦出问题就会麻烦缠身;患者也不了解药品的储藏条件,如果药品在患者手中变质,患者用了也没有安全保障。 作者:姜锋
作者:
青春那麽伤!
时间:
2013-3-25 09:14
医院有医院的道理,但总得想出措施,不能让百姓为难啊
作者:
陪你听风
时间:
2013-3-25 14:21
作者:
额外听歌
时间:
2013-3-26 15:42
作者:
蓝蝴蝶
时间:
2013-3-30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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