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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市城乡低保又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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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女士
时间:
2013-4-4 15:18
标题:
我市城乡低保又提高了
听说从2013年1月起,我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这是自2008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六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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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1月开始,我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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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提标,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补助水平由平均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2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400元,补助水平由平均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0元,补差标准调整为110元、120元、130元三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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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方面,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4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050元提高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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