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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莱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年限 [打印本页]

作者: 春色满园    时间: 2012-2-23 15:53
标题: 莱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年限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介绍:根据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累计连续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退休人员,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03年7月以后参保的城镇民营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男满20年、女满15年,退休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按办理退休手续当月的缴费基数和相应的缴费费率,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补缴次月起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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