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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莱芜市人民法院公开曝光首批10起涉金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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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色满园
时间:
2012-4-27 14:06
标题:
莱芜市人民法院公开曝光首批10起涉金融案件
欠着银行的债不还,住豪宅,驾名车,出入高档酒店等场所,有些欠债“老赖”可谓很是风光。从4月26日起,“老赖”们就没有那么自在了。即日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10个“老赖”,“老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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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执行难”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有些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债,采取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想方设法规避执行,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尊严。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4家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大对“老赖”采取执行联动措施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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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10起涉金融案件,对公布的“老赖”,通知执行联动部门不准其新设银行账户,不准购置土地房产,不准出境,不准高消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从曝光名单上撤除,并进行正面宣传。通过集中公开曝光的形式对所有案件被执行人起到强烈的威慑和敦促作用,营造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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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决定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及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曝光,公布“老赖”名单并送达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和部门,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对“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停止办理行政审批或登记等执行联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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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将通知航空、铁路和航运管理部门禁止“老赖”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通知从事服务或消费单位禁止“老赖”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禁止购买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等1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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