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视4月30日节目播出“卖房变开房售楼小姐潜规则”,称最近有人在网上就发贴说,他的女朋友是售楼小姐也“潜规则”。
m6 L; r3 e# |9 c- k这位小伙子说自己的女朋友是某高级别墅的售楼小姐,上周日他去接女朋友下班的时候,竟然被自己的同事告知,女朋友和客户去某星级酒店谈生意了,将信将疑的他随后竟然在酒店的房间里看见了衣衫不整的女朋友,而女朋友解释说这都是为了提高业绩和收入,小伙子非常气愤,那这样的“潜规则”再房产销售这个行业里真的存在吗?
这样的新闻其实只是一个噱头而已,拿的无非是当下最敏感的“房地产”,或是“上床”罢了。
其实,当前还有哪个行业没有这样的潜规则,所谓送钱、送礼、送物、送人而已,大多如此,都属于潜规则一类。因此,关于这个售楼小姐卖房卖到床上之事,还算不得真正的楼市潜规则而已。
" W% a- l+ V3 r- ^1 a时下,恰逢五一劳动节刚过,让我想起了劳动者的体面与尊严问题。从这件事上,就拿尊严来说,又有多少值得反思的呢?
首先,关于尊严的“自我”问题。我以为,各行各业都有潜规则,而能不能守住基本的底线,不被潜规则所击碎,这应该是一个人起码的准则。从这个小姐身上,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她没有起码的自尊自爱,至少是为了钱不顾一切。
其次,卖楼到底有多大诱惑?还有多大暴利?亦或是趋于崩盘,不得已而采取的手段。如果说,卖楼要靠上床,那这样的楼还需要卖吗?如果说她卖楼是为了业绩和收入,那么这业绩和收入究竟有多大诱惑,有多大利润,以致于让她不惜出卖色相。因为,如果利润不够丰厚的话,她又如此呢?除非在这背后还有其它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 l; M. m7 s# j3 x& {) J最后,关于这样的潜规则问题,是否涉嫌违法的问题呢?有关部门该不该管管呢?因为如果任其下去,这样的售楼部,又和卖淫场所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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