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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残身体陷害他人 “聪明”夫妻诬告不成反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小样    时间: 2013-9-10 06:01
标题: 自残身体陷害他人 “聪明”夫妻诬告不成反获刑
  为出口恶气,获得赔偿,一对夫妻自作聪明想出了自残的“好主意”,在丈夫的支持下,妻子将自己打成轻伤,之后诬赖是邻居所为,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这对夫妻双双犯诬告陷害罪,分别被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和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 W+ r' [0 L% x( x6 C' N, q& [) b  2012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郭某和同村的李某等几个人一起小聚喝酒,几杯黄汤下肚,二人因话不投机争论起来,借着酒劲一直厮打到路边,期间郭某的妻子王某、李某的弟弟闻讯赶来拉架,李某的弟弟在推搡过程中打了王某一巴掌,王某顺势倒地并报警。后王某到医院检查,耳朵并未受伤,但其觉得咽不下去这口气,于是和丈夫郭某商量后,自己猛击左耳部,造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郭某夫妻拿着医院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李某弟弟刑事责任,同日,公安局决定对王某被伤害案件立案侦查。; H7 p0 o) F" _) r
  郭某夫妻为了能早日达到目的,还多次到公安局闹访要求尽快处理李某弟弟。2013年4月的一天,郭某夫妻在电视上看到类似事件,才明白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4月12日,郭某夫妻到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
7 v% q2 C$ B* e' R) L+ G1 D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郭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吵打,为了达到泄愤的目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诬告陷害罪,且系共同犯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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