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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罪恶黑手砸碎城市文明梦 [打印本页]

作者: 幸福╮已罢工    时间: 2013-9-27 16:52
标题: 罪恶黑手砸碎城市文明梦
城市公共阅报栏亮相我市街头以来,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和极大认可。阅报栏以其独有的靓丽景观和强大的社会公益性,成为了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物,却频频遭到了不法分子的黑手,自建成以来,先后有13个阅报栏被丧心病狂的不法分子故意破坏,其行为令人发指。广大市民得知阅报栏被不法分子肆意破坏之后,纷纷表达了愤慨之情和强烈谴责:这些不法分子砸碎的不是一个个阅报栏,而是我们整个城市的文明梦想。
& t# L: h* C! I3 {2 I) ]: z$ V    频遭黑手,破坏现场惨不忍睹# t  A& W  c4 ^. V9 Q0 g: |
    “哐当……”伴随着一声刺耳的声响,城市街头的公共阅报栏遭遇了“黑手”,坚固的钢化玻璃被不法分子用锐器砸了一个大洞,随之而来的是满地的玻璃碎片。一片片玻璃碎片散落在地上,就好像是阅报栏痛苦的眼泪。本来罩在钢化玻璃内的精美画面,由于“外衣”被破坏,也变得无精打采起来,好像失去了魂魄。3 F8 A0 ?1 O: u8 U
    每一次阅报栏被破坏,当记者赶到现场时,都会看到这样惨不忍睹的一幕。散落满地的玻璃碎片,清理起来十分困难,而残存在阅报栏上面的玻璃碎片,就犹如一把尖刀,工作人员一不小心就会被划破手。更令人气愤的是,阅报栏里面的报纸,那些丧心病狂的不法分子还会撕下来,废纸屑满地都是。看到工作人员在对损坏的阅报栏进行维修时,记者都不禁为他们捏一把汗。“修理起来非常困难,一不小心就会划破手,上次来处理的时候,我的手就被划破了,到现在还留有伤痕呢。”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1 a, D( o& T$ E3 V
    破坏起来容易,可是维修起来就非常困难了,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要想完好如初地修理好被破坏的阅报栏,需要一整天的时间,“费时费力,需要把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好,才能确保阅报栏再次正常发挥作用,重新使用。”
! g; w' T* p! ^8 }8 Y: j手段粗暴,行为令人发指
0 z$ @; c. S# X& b, z5 }    据维护阅报栏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破坏阅报栏的不法分子,破坏手段极其粗暴,已经超出了常人可以理解的范围。“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小破坏,就是奔着彻底毁坏阅报栏这个目的去的。”' W+ G& Q4 n& `$ q; E" m3 p% J
城市的公共设施被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过大都是一些小规模的破坏行为,对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害也不算非常大,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可是此次阅报栏被破坏的情况则完全不是这样,不法分子就是冲着彻底毁坏而来的。据介绍,大多数阅报栏被毁坏的现场,基本上整面钢化玻璃都被严重损坏,根本无法再重复使用,只能更换新的。“往往都是用锋利、巨大的东西砸碎玻璃,有的不仅仅是砸玻璃,还对阅报栏的其它设施进行肆意破坏,后果非常严重,性质十分恶劣。”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0 X5 y! X' h5 C7 [市民强烈谴责:不能姑息,必须严惩不贷
- O& B* `' ~4 g" C- g. H( c    9月2日,龙潭大街某路口的阅报栏遭遇“黑手”,被不法分子破坏,现场一片狼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几位路过的市民在了解到阅报栏是被人为故意损坏之后,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你说这好好的阅报栏碍着他们什么了?给我们市民提供了这么多方便,他们却搞起了破坏,肯定是别有用心、不怀好意。”" \7 R3 A' E+ t* |
    针对阅报栏频遭黑手的情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所有市民都对这种行为表示了愤慨之情和强烈谴责。“绝对不能姑息这种行为,如果抓住了这些人,一定要严惩不贷。此外,一定要第一时间公布对这些不法分子的处罚结果,让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些人的下场,同时也让那些不怀好意、妄图再去破坏阅报栏的不法分子感到胆寒。有句形容小偷的话叫‘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我觉得放在这些人身上也很合适。如果再做出不法行为,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m  E8 W2 q( m6 Z'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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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鲁中晨刊* E9 Z9 B7 l2 ^. w1 w

作者: 落墨    时间: 2013-9-27 16:52
我一直以为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比较强,平常的文章只要大部分字(或单词)是认识的,我都能看懂,哪怕比较晦涩,只要仔细读读想想就能明白个八九不离十了……但是楼主的帖子我连看两遍,又看了一些回帖,才勉强看懂一些……
作者: damn    时间: 2013-9-27 16:52
就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已然为经典之作,但它的意义却远远大于经典本身。正所谓:“骂而无形,讥于无影,笑骂之中显真功!”楼主真不愧为讽刺界新一代的开山长毛鼻祖!
作者: 落墨    时间: 2013-9-27 16:52
我一直以为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比较强,平常的文章只要大部分字(或单词)是认识的,我都能看懂,哪怕比较晦涩,只要仔细读读想想就能明白个八九不离十了……但是楼主的帖子我连看两遍,又看了一些回帖,才勉强看懂一些……
作者: 大鱼    时间: 2013-9-27 16:52
如果一定要用500以上的字来解释“晦涩”这个词,那么楼主是做到了的。
作者: damn    时间: 2013-9-27 16:52
就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已然为经典之作,但它的意义却远远大于经典本身。正所谓:“骂而无形,讥于无影,笑骂之中显真功!”楼主真不愧为讽刺界新一代的开山长毛鼻祖!
作者: 二当家的    时间: 2013-9-27 16:52
看了一遍原文,不懂;又看了一遍原文,还是不懂。再看了一遍原文,实在不懂。最后看了一遍回帖,懂了我为什么不懂……于是我懂了,人有时候要学会放弃。
作者: ╃ér~    时间: 2013-9-27 16:52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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