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邸制,作为一种官员住房的制度,已在国外实施多年。简单来说,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间居住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在中国实行官邸制,有现实的意义。
有资料显示,从2008年开始媒体频频曝光官员住房腐败的问题,一些贫困地区修建官员别墅,重庆打黑中查出文强有8套房产,前段时间江苏一官员也被曝出名下房产8处的丑闻,而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在2010年4月接受法庭审判时,曝光其从2000年开始经营煤矿,事发前花1.67亿多元在北京、海南等共购买了35套房产。这都凸显出干部住房监管制度缺失的问题。同时,由于市场与权力的结合,以权谋房的现象普遍,从而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私有化和住房腐败。
汪玉凯指出,在我国探索官邸制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三个先决条件。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制度的实行范围仅限于掌权的、重要职位的官员,比如县级、市级、省级的一把手,而其他公务员住房通过市场化、货币化或其他方式安置,不在此制度考虑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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