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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票都不认,如何才能保障我们的消费权益 [打印本页]

作者: 秋天别来    时间: 2014-2-17 15:31
标题: 发票都不认,如何才能保障我们的消费权益
我是一名自始至终从莱芜市大成珠宝购买首饰的人,可以说是大成的忠实粉丝,甚至身边的朋友、同事购买首饰我也是极力推荐大成珠宝。可是就在1天前让我彻底的改变了我对大成珠宝的看法,周日带着发票去大成换款式,可是据他们的“经理”说,发票不作数,只是作为报销用的,要换只能按旧金处理给他们。我和他们理论,他们4、5个人说,就是不给你换!!!!同志们啊,我们购买首饰索要发票错了吗?不就是让他们拿了点税而已!发票上没写明单价是我们错了吗?发票上的内容又不是我们写上去的,,章也不是我们刻上去的!过时的首饰我们拿去换错了吗?又不是不交折旧费,仅仅是拿了张发票就按旧金给处理了!同志们,大成啊这么大的一个珠宝商,难道就用发票打个擦边球,为什么开个发票他们不承认。同志们,我们还有消费权益吗?我们的权益还能获得保障吗?!9 Y, A8 g8 h' Y# {" s)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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