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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莱芜怎么会出现这种政令不一致的不协调现象 [打印本页]

作者: 尘埃落定    时间: 2012-8-4 09:47
标题: 莱芜怎么会出现这种政令不一致的不协调现象
实施和谐民生 关注民生是一个地区总体发展中的一重要部分,也是展现一个地区各方面文明发展度的有力见证。如果在一个地区,政府下属某些部门的具体工作及行规制定中与政府的政令中所提出的规定及实施办法及政府领导人所讲的工作指导实施意见办法出现执行实施步伐不协调 不一致,貌似一种各行其事 各自为政, 装朝卖傻的去一味的执行自己那些看似有理有据霸王行规,这种现象的出现是说明了政府的政令及政府的会议精神没有执行力度还是政府下属部门的领导决策者视政府政令于不顾?政令不行 民意不顾,何来和谐民生 文明城市?具体反应事件还是残疾人乘坐市内公交车的事件,人们对这一事件在政府网部门来信栏目中对交通公交提出了多次的意见反映及质问,但交通公交始终有理有据的答复执行2008年山东省政府制定的《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中的盲人、下肢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汽(电)车、轮渡等市内交通工具,但据残联工作人员答复,莱芜残联是按照残联规定办理发放的残疾人证,所以在残疾人证上只注明肢体残疾类别,没明确注明上下肢残疾类别,但交通公交行规中明确规定只认可残疾人证上注明下肢残疾类别的残疾人享受免票优惠,残疾人证上注明肢体残疾类别的残疾人不享受免票优惠。莱芜残联既然明确答复没有办理发放过单独注明上下肢残疾类别的残疾人证,可是交通公交依然依据2008年山东省政府制定的《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有理有据的制定了只认可持有注明下肢残疾类别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免票优惠的行规,在莱芜这种现象的出现说明了什么?这种事情的发生又反映了什么?这种现象就是典型的各行其事 各司其职的推诿,据己利益的故意刁难行为,这就是思想狭隘 不顾大局的政令不行 民意不顾的恶劣事件。希望有关部门在政府的主导下积极主动的协调好解决好这一事情,不要再让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在莱芜这片热土上感到社会 世事 生活的苍凉。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莱政办发{2012}30号)关于做好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基础性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了所涉部门的工作意见要求,其中包含交通这一部分,再说通过查看政府网部门来信栏目,人们对交通问题提出了太多的意见及问题,你们确实需要把政府的通知要求及领导讲话的会议精神去落实到具体实际工作中,不要只做表面文章,我复制转载了2部分下列文字,供作此文参考:{市交通运输局当好服务大发展的“先行官”}日期:2012-08-02 ' ~: y, G/ {#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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