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V6 j1 ~) c# O' ~由于事件发生在周五,而周六、日两天公休,大部分员工和外界都不了解中国燃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2010年12月20(周一)上午,在公司总部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刘、黄消息的情况下,处于对股民的负责,公司总部不得不向香港联交所先口头作了汇报,随后发布了“因敏感消息可能影响股价波动,申请停牌”的公告。当公司总部高管层全力应对此突发事件之时,“夺权闹剧”却在继续上演。9 d8 u. _# o& P. m9 {" X
& g7 p: K$ V1 r2010年12月20日下午2点钟,徐鹰在公司深圳总部再次召开部门助理以上员工会议。会前宣布,参加会议人员不准带手机,不准带笔记本,只准听,不准记录的会议纪律。会上徐鹰讲到:“首先告诉大家,上周五上午刘、黄被深圳市公安局拘留了,案件非常严重。但肯定一点,刘、黄这次进去是出不来了。告诉你们,这不是我徐鹰干的。我前一段就与他们谈过,他们不听话,进去了吧。我也告诉你们,这是王发辉干的。”接着,徐鹰大讲,中国燃气的发展应当归功于“中国评论”以及他个人,没有中评就没有中燃的今天,等等。随即,徐鹰再次宣布,中国燃气总裁由徐超平担任,执行总裁由王晋担任。其他高管,暂时原地不动。次日,徐鹰让集团外派人员全部赶回深圳召开会议,大致内容与周一差不多。+ F% z5 b6 ^5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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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按照国家现行法律,公安部门在没有给企业下达正式通知时,案件的内情任何人都是不知晓的。为什么徐鹰等人却能够料事如神、洞悉一切?作为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和董事局副主席,按照香港联交所条例规定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后,要第一时间通报给公司各位董事并向联交所澄清事实直至对外披露,而为什么徐鹰胆敢置香港联交会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迫不及待地私自任命新任总裁、执行总裁?, N* R* I: z) q8 f
9 t& I4 \8 m% [0 `( a8 _" d 8 G6 u5 [9 ^3 j, E; v% i3 o3 [ ; Q1 P9 k( j- J' Z7 S5 t" a; R* I二、夺权闹剧的迅速破产: w& O' u: @: J6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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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夺权闹剧的迅速破产8 f+ U2 @2 |: ~. h" u
显然,上述情况是极不正常的。按理说,出现这样的重大事件,董事局应该立即立即召开特别董事会,成立危机处理委员会,尽快稳定公司的运营。然而,作为董事局主席的李小云和副主席徐鹰却不断推迟董事会的会议召开。他们的理由是中燃没有刘明辉和黄勇的领导,公司可以照常运转,这未免让中燃的员工感到不满。不过,从事件发展的后续过程来看,徐鹰一伙人的盘算很快就化为了泡影:. \& k0 z {& H( S
第一,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委任梁永昌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委任梁永昌和朱伟伟为公司联席董事总经理(代理),并成立了临时管理委员会管理本公司的营运活动。此次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一举粉碎了徐鹰夺取公司控制权的闹剧,安定了公司管理层的人心。同时,冯卓志先生多次在公司总部公开表示,公司的任何人都不能代表国台办,这就让公司员工进一步明了李小云和徐鹰的错误做法纯属他们的个人行为;1 E& L4 ?+ Y, B( \3 ^
第二,在公司临管会的努力下,公司的管理逐渐恢复到正常的轨道之上,授信银行的信心得到了稳定。同时,为了早日复牌,临管会成员向香港联交所反复解释情况。公司股票在2月1日复盘,虽然股价出现了下挫,但是并没有出现暴跌的局面,基金也没有大量抛售股票。截止至2月9日,收盘价为3.13港元,较停牌前的价格3.39港元仅下跌8%左右,出现类似情况的香港上市公司如新奥燃气、国美电器在复盘后股价跌幅达30%。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临管会的工作绩效; ( L5 h- p* ?$ w. h7 S4 l# n$ g: }+ }6 x* ?+ @& D ^
第三,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和28日,再次召开董事会。委任庞英学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委任梁永昌和庞英学为公司联席董事总经理(正式)。这次会议为事件发生后,全面重构公司管理格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 G0 b) z5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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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董事会的正式会议上,徐鹰否认自己与“刘、黄被拘事件” 有任何关联。可是,徐鹰等人对于该事件的反应如此迅捷,如此迫不及待,依然让人难以理解。如果是有备而来的话,那么这场风波是否有一些预兆?我们可以从公司公开的资料中发现一些似有关联的事实。在2010年9月16日至10月12日期间,公司的股东之一“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徐超平任唯一的公司董事)在没有与公司进行事先沟通的情况下,连续三次减持中燃股份,总套现资金达到了18615万港元(相应地,海峡金融控股对中国燃气的持股比例从6.75%降低至5.05%)。此外,在2010年下半年,中燃公司的高管和员工行使的全部12631万股期权中,刘志和(徐鹰的朋友)一个人行使的期权数,就占了行权总数的25%(即3200万股期权);徐超平也行使1200万股期权,占了行权总数的10%。对于具备“先知先觉”能力的徐鹰一伙,这些事实不知道是否可以被视为对“中燃股票被迫停盘”的“预防性准备”?! v8 r% ?6 ]& `# C)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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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要想在深层次上理解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要想正确评价该事件对中燃集团所带来的影响,就必须要把分析的视野回溯到中燃的发展历史之中。作者: sunzi兵法 时间: 2011-3-5 16:49
转自:新浪中然博客 2 y0 a9 G& B4 T/ R " {9 Q7 x/ ^# n& f4 @拨开中燃事件的层层迷雾系列报导之二 * `, s8 }" f4 [2 c6 X" v9 W* r3 |1 c7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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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鹰其人其事 8 ^, E2 j, c" e; l3 i7 ~ / p" u: B' H3 Q# s5 G从2001年开始,刘明辉、黄勇等人开始白手起家创办中燃公司。历经九年时间,从一家只有2名员工、8万元港币现金的公司,终于发展成一个拥有200多家项目公司、两万员工、260亿资产的大型企业集团。这一切到底是来自中燃高管团队无数个昼夜的艰辛奋斗,还是如徐鹰所言,应该归功于他和“中国评论”?实际上,无论中燃的辉煌到底应该归功于谁,“徐主席”的名头都伴随着集团的成功而日益响亮。那么,作为中燃集团董事局副主席、中国评论董事长的徐鹰,按理说应该对香港的法律与上市公司的制度规范非常熟悉,否则如何能够成为大型上市公司的缔造者,又凭什么能够身居高位?果然如此的话,为什么徐鹰又竟然做出了如此悖谬的“夺权闹剧”?欲“窥探”这个谜题的答案,就需要从徐鹰的以往经历谈起了。 . W, F! W) X. _& f$ J3 H5 r, K % V; C( r9 I5 [ - C, r+ n* v3 A# ^+ {2 g3 }2 k " a& z" B4 w: j 一、徐鹰先生的个人生涯 q! y n. g1 q! R6 _9 o+ d
2 `4 Q+ T- i, a+ Y ! \& \/ _* m {- I: B- i- p 二、徐鹰作为董事局副主席的身份究竟从何而来?* Y2 \9 a- L$ c#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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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燃的年报之中可以发现,徐鹰并不直接持有中燃的股份(但持有期权)。既然自己不是股东身份,那么徐鹰在董事会中代表哪一位股东?又何以长期担任董事局副主席之职?# J/ \$ }+ b' i+ K! T5 C. o
n% M) \' d0 }7 }0 Z9 P$ V# N基本不参加公司管理的徐鹰,其本人却持有约1.95亿股的公司期权,在中燃每年领取的工资超过700万港币。在2009-2010财年,徐鹰在中燃拿到的实际年收入达到1300万港币。和徐鹰相比,作为国家正局级干部的李小云,其在中燃的经济收入稍显逊色,但每年的工资收入也在300万港币的水平上。只是不清楚,李主席的这份收入是否得到了上级中共党委组织部门的批准?% ?% {, f' S% N1 U: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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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徐鹰以及李小云对公司的贡献大小,公司的高管层都一直很尊重这两位领导。甚至连李小云的董事局主席的职务,都是刘明辉辞去后让给他担任的。为什么中燃要给予他们极高的物质待遇和礼遇?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此二人欺上瞒下、沽名钓誉,蒙蔽了中燃的高管层。在中燃高管层的眼里,此二人的身份、地位特殊,以为他们就代表了国台办。但是,真相大白的今天,大家才发现,此二人根本不代表国台办。李小云尚且可以代表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而徐鹰到底代表谁? + O, m, o7 q) u5 x o$ _# V9 G. p7 j%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