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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高祖为取得地方豪强的支持,将冶铁、煮盐、铸钱“三大利”允许民间私营。因此,西汉尚未实行官营以前,私人冶铁业已相当发达。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对盐铁等重要产业加强控制,实行官营,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在49个产铁地区设置铁官,江苏7处,河南、陕西各6处,河北、山西各5处,四川3处,北京、辽宁、安徽、湖南、甘肃各1处,山东最多,有12处。当时莱芜就有一处,设在嬴城,《汉书。地理志》载,“嬴有铁官”。此时,嬴铁著称于世。莱芜冶炼业在汉代达到了第一个高峰期。
1973年,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亓省庄发现的24件窖藏农具铁范(犁、耙、镰、铲范),是西汉中前期使用的铸造范具,保存完好无损,是国家一级文物,不仅体现了较高的铸造水平,也是研究汉代私营铸造的重要依据。汉武帝时实行币制改革,将铸币权收到中央,严禁郡国及私人铸币。莱城东北25里的铜山冶铜遗址出土了一批汉代“三铢”、“半两”钱范,证明了汉代莱芜就开始铸钱的历史,也是研究汉武帝币制改革的重要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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