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8387 回复:0 发表于 2011-5-26 09:26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09:26:59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被莱芜交警惊呆了 [复制链接]

    前一阵子莱芜一警车带头闯红灯,有人反映给有关的管理部门。本以为能与老百姓一样一视同仁,没想到找个理由道个歉就完事了。内容如下:
4 i1 V8 Y' Q' f. p  q% ?  [2 C    由于支队车管所科目一考试系统损坏,导致正在考试的群众无法正常进行考试,为了保障正在考试的群众能够正常考试,急需修复考试系统,由于操之过急,误闯路口信号灯,在次表示歉意。
7 s+ I; ^' k2 Z' O( r( I    即使理由再充足,警车闯红灯道歉就完事,老百姓有事闯下红灯就该罚款啊。规章制度上有这一条吗?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