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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90 回复:1 发表于 2011-9-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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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1:17:5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莱芜一男子贪玩摩托车安了警报器被罚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小青 于 2011-9-1 11:18 编辑 5 I. _% k+ n3 U4 |1 c0 A  D*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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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灯警报器一般是公安机关执法时使用的,可有人竟为了好玩安装在自己的车辆上。晚上9时许,方下派出所的巡逻民警将一名违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男子当场逮住。

据民警介绍,当时他们正像往常一样开车巡逻,行至乔家义村附近时,迎面驶来一辆闪着警灯的“警用摩托车”。但是驾驶这辆车的“同行”见到民警驾驶的巡逻车后突然调头向东逃窜。巡逻民警立刻意识到他有问题,一面调转巡逻车停车守候,一面通知在派出所值班的其他同志驾车驶往乔家义村的路口守候。两路人马到位后,守候民警用高音喇叭告知身份并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最终,无路可逃的驾驶员将车停在路边。经询问得知:驾车的男青年是本地人,在莱城区上班,上下班路上见到有摩托车安装了红蓝警报闪灯,觉得非常酷,于是经多方打听从一车具店花200元购买了两套警灯分别安装在摩托车前后保险杠上,将自己的摩托车也伪装成了警车。可是,男青年没有威风几天就被抓住了。

通过离线识别仪比对,该名男子并无不良记录,摩托车也不是被盗被抢车辆。民警当场对其批评教育并依法没收警灯。民警提示,警灯警报器并非儿戏,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车辆都不得私自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违者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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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8:34:11 | 只看该作者
起到教育作用,有些物具并不是人人都能随意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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