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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有句俗话:一个闺女不能找俩主。可45岁的男子王某却十分“先进”,一套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愣是被他拿去作为抵押,从两个朋友手中各借到了10万元和12万元。 }: C" d. s& C% ?2 ^/ a5 P. d
10月9一早,男子王某跑进城西派出所值班室,称被人殴打,要向民警求救。随后,男子陈某和许某跟进派出所,称要报案,王某诈骗了两人。据陈某和许某说,两人和王某都是朋友,但之前不认识。今年五月份,王某先找到许某,说自己需要钱,希望许某能借给自己20万元,当时许某刚刚卖了一套房子,借给了王某12万元,但提出要担保或者抵押。王某说可以把自己的房子押上,并在借条中注明,若逾期不还,则某某处房子归许某所有。6月份,王某又如法炮制,从陈某处借来10万元。10月7日,陈某听说王某又在到处借钱,担心自己借给王某的钱王某还不上,便四处打听王某的具体情况,结果得知,王某抵押给自己的房子又抵押给了许某,两人见面后再调查,不禁大吃一惊,这套房子早在去年便抵押给了银行。由于担心王某“跑路”,10月9日一早,两人结伴来找王某,王某一看“东窗事发”,二话不说就要走,结果被陈某和许某拦住,气愤之下,陈某和许某结结实实地揍了王某一顿,并要求王某马上还钱,王某一路跑进了派出所。- ]$ X; W( Q, O& p2 [8 g
据王某反映,自己到处借钱,都投到了民间借贷的市场上,并不是不还,再说现在还没到还款日期。虽然自己骗了两人,但是是因为担心两人不放心,所以才出此下策。他表示一周内,将两人的欠款还清。在民警的调解下,许某和陈某答应给王某一周的时间让其还清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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