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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上午9时许,莱城区高庄街道一村民到高庄派出所报案称:当日凌晨1时许,其在本村西刚承建完毕的沿街楼有人进入,被门卫发现,但在问话过程中,此人趁门卫不注意逃走,后发现沿街楼二楼房间的多处铝合金门窗被卸下,但未被盗走。: ~2 |( X' u1 c2 W7 z" ?; g
高庄派出所会同刑警一中队民警展开调查。据门卫讲,此人年龄在二十岁左右,身材中等,本地口音,说话较慢,厚嘴唇,并有少时间的对话过程。民警在对现场进行勘察后,仔细分析对话过程及作案特点,并梳理有类似行为的前科人员。
- G8 V: O n( ~, y! r 经工作,分析到高庄街道南梨沟村的亓某某(男,20岁,2009年曾因抢劫被判缓刑,2010年12月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符合条件。当日下午,经辨认,确认亓某某具有作案嫌疑。11月22日晚,民警发现亓某某在莱城一网吧内上网,立即前往将亓某某抓获。
) v4 S" g2 ^5 ^! g; I 通过审讯,民警不仅发现亓某某此次作案系他所为,还有其它作案事实。同时,还有其他几名同伙,系一盗窃团伙。
* a- r" G0 G% |$ L& W 11月23日晚,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网吧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在另一网吧将另一嫌疑人宋某某(男,18岁,高庄街道鄂庄村人)抓获。
2 m2 R* F; ^3 d2 t. I0 J% S4 [% q 经进一步审查,亓某某和宋某某供述了伙同几名20岁以下的青年,交叉结伙窜至莱城、开发区、高庄等地抢劫作案两起、入室盗窃二十余起,涉案价值四万余元的犯罪事实。8 q8 z* u9 `* m6 o9 X8 ^) {
11月23日,亓某某、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宋某某正在被依法审查,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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