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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广大农村尚存在着一批乡土古建筑,有的在级(各级文保单位),有的不在级。无论在级还是不在级,这些乡土建筑都因其具有历史和人文价值,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文物资源。, l# i! E% [+ U: g$ f* O
据我听说的一个是城子县村“前厦”,为莱芜不可多得的明末清初“厅房”式古建筑,现为朱从忠家建筑,由一老妪独居。因年久失修,加上小瓦上夏天遍布大棵蒿草,造成屋内漏雨严重。老妪独居,将院内、廊下堆积大量柴草,给古建筑造成“失火”等安全隐患,更会造成老妪的生命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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