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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57 回复:0 发表于 2012-6-1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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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08:30:0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6名学生同日溺亡教育部下令彻查 [复制链接]

    新华社消息,教育部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通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排查。  , O0 K" N# s, O6 u
  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0 B* `2 T$ |/ Q! Q  通报指出,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3 P8 a. i, k- _( {$ ?# V  通报称,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7号)要求,全面而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止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针对当前问题,现补充要求如下:
% z& j/ p7 k/ a6 A, f/ J$ U& ~  一是立即召开专门会议。通报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对进一步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部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会议要覆盖所有地市、区县和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所学校要开会传达会议精神到每一个老师、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   
; p- E/ d% C3 w) b% j  二是立即组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指导、督促每一所中小学校给每一名学生家长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 Q- B+ ?6 Z2 M% r  n0 z; Z
  三是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各地要就贯彻落实教基一厅〔2012〕7号文件的情况立即部署开展检查。要细化检查内容,突出检查重点,及时整改隐患。通过检查,要达到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溺水事故的目的。请于6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和检查整改的情况报教育部。
% g6 u% g: Y# j2 ~' ^    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6月10日时评界)   
2 i& h( r) Q% T# L& W6 P  1日内,仅见诸报端的学生溺水事件两起,死亡16人,足以让举国震惊。幸好有2人生还,但是被周围好心人救起的,没有一个是自己通过游泳自救。让人感叹之余还是要问,1天16名学生溺水死亡究竟该让谁警醒?   - I8 w" i: |& ~( {) P4 K
  爱水是孩子的天性,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们的快乐,但作为孩子的家长、老师、社会,都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安全。作为监护人,家长就应该给孩子讲清楚水火无情,以及怎么才能不被淹死,如何去水中救人才更安全可靠。其实最重要的是,要教会孩子游泳的技能;如果会游泳,即便救不了人,但也不至于被淹死。  , e) q8 B( i, |2 _" ?0 A
  教书育人是学校的基本职能,而安全教育则是学校的必修课,游泳不仅是体育课的一部分,更应该是安全技能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在目前高考分数依然是教育指挥棒的当下,别说是游泳课,就连一半的体育课都少的可怜,还经常被挤占。另外,作为孩子,听老师话的程度远远要高于家长,所以学校安全教育效果要比家庭更好。1天16名学生溺水死亡给各级学校教育敲响了警钟,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过问一下学校安全教育,并将安全纳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_' y8 T4 s1 `% p; J9 q* z  话又说回来了,一些地方出现学生溺水事件,社会管理方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在一些公共区域的湖泊、小溪、河道上,除了设置护栏、安装提示标志外,更应该分区域由专人看护。发现在危险区域玩耍的的孩子后,要及时警告,并劝离。发现有人在危险地方嬉闹,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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