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217 回复:0 发表于 2013-10-25 09:2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09:20:5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不文明行为,劝导比罚款更有效 [复制链接]

10月18日《鲁中晨刊》的“文明行为大家谈”,围绕“完善奖罚,提升环保意识”进行了深入讨论。很多市民通过热线平台,阐述自己的真知灼见和看法,有的对罚款拍手称快,认为采取罚款的方式能起到警示作用;有人则提出罚款只是一种方式,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反映了广大市民对环保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文明意识的自觉提高。
. u- ~4 I: _9 v7 c% X    就如何治理街头的不文明行为而言,到底是善意的劝导较为有效,还是罚款强行纠错更具威力呢?者认为,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看,劝导可能要比罚款更具威力。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进行罚款,属老一套的传统治理方式,且效果始终未尽如人意。罚款手段在一些地方演变成一种病态的“罚款腐败”,致使久罚不见效。靠罚款等强行纠错手段治理不良行为或不文明现象,非治本之道。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文明劝导员”的作用,起码解决了治理者自身因经济利益驱动而引发的“罚款后遗症”,还能在行动上给那些有不良行为的人以示范和引导,远比单纯的罚款更能让群众接受。
4 r9 C% K: [2 A( o: S" Y6 ?2 r( ^# W! U9 f: O    尤其是类似衣冠不整等行为,既跟个人生活习惯、审美理念有关,也与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紧密相连,甚至跟个人的经济状况有关系。这些很私人的问题,理应在道德层面予以合理引导,不可随意提至法律的高度来强制执行。尤其对属于个人生活细节的问题进行纠偏,本身就需要治理者以身作则,做出示范,以理服人。可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把罚款当成了治理的“终极目标”,粗鲁野蛮。如此“以毒攻毒”的治理方式,恐怕只会使不文明现象升级,如何敢期望治本呢?# p" m0 r$ S  J! Y8 B" k
    因此,用“文明劝导员”引导他人除陋习,对违背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言行予以劝诫,与罚款手段相比,更容易形成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的互动效应,也为如何治理不文明现象带来新的治理思路和理念,更彰显以人为本的现代城市管理原则,还有望帮助治理者走出对不良行为愈治愈乱的怪圈.
2 a. J+ j. L! ]0 `; q* ]7 q& E5 D8 m# T! z/ F+ u0 ^7 v
特约评论员 卢诗卓6 N( H& |" j8 K8 X( A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