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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做生意为由,向别人借钱。借完钱后,却一走了之,给被借款人造成了很大损失。钢城区黄庄派出所与刑警大队联合成立专案组,将这名诈骗犯成功缉拿归案。) N# L( x& M- T% R% L5 U6 F/ ^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汶源街道人。自2012年年底至2013年,刘某先后以“做水泥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向其认识的人借钱,或通过供应水泥建材等渠道收取建材款但不供应建材,先后骗取资金达100余万元。为了躲避债主,2013年下半年,刘某将家中房子、车辆变卖后携家人及钱款逃窜。黄庄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后,先后赶赴临沂、新泰、淄博等地进行调查,并将刘某列为网上逃犯。专案组通过情报线索、技术手段等多种措施确定了刘某的行踪,2013年10月24日,专案组赶赴安徽省马鞍山市会同当地警方将刘某抓获,并连夜将其带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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