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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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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日俱增的“商业秘密”维权官司 近些年,包括商业秘密诉讼在内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增长迅速。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许春明告诉记者,2011年,全国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方面民事诉讼一审案件5.988万件,同比增长近40% 。“这个速度是非常快的,现在,我国每年的知识产权诉讼数量在全世界是领先的。” 许春明认为,增长速度如此之快是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的表现 ,“这是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信心的体现 。但同时,数量如此之多的知识产权诉讼的出现 ,也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的现状比较严重。” 对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许春明表示并没有专门的统计,但他个人感觉商业秘密案件这几年也增长得很快。“在知识产权侵权中,商业秘密是比较严重的一种形式。对于专利和商标等,大家比较重视,但商业秘密似乎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多的重视。”许春明介绍,中国作为商业秘密比较丰富的国家,也是商业秘密侵权比较严重的国家。“商业秘密侵权多发生于人事流动的过程中,针对这一情况的诉讼比较多。” “这与中国在商业秘密诉讼方面立法不健全有关。”许春明告诉记者 ,在民事法律中,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一条规定。此外,《刑法》中有一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劳动合同法》中也有一条规定。“在商业秘密方面,中国的立法不系统,也不详细。” “这就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对商业秘密的认定和对商业秘密侵权的认定难度很大。”许春明表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一些专门的解释,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一直是我国的一个弱点,也是一个难点。 与此案件原告的轻易胜诉不同,许春明告诉记者 ,商业秘密侵权的民事诉讼相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原告的胜诉率一直较低。“其他知识产权案件原告的胜诉率一般都能超过50% ,而商业秘密的原告胜诉率一直较低。” 在许春明看来,商业秘密诉讼的最大难点在于举证。因为举证责任在原告,原告必须要证明自己的信息构成商业秘密,还要举证被告方确实侵权。“这一点非常难。” 许春明介绍,首先要证明自己的信息是商业秘密,而且还要举证对方非法获取。“如果对方是在一些公开场合或者资料上发现的,就不违法,原告没有办法打赢官司。” “即使是胜诉,也是惨胜。”许春明解释说,一般情况下,一旦进入到诉讼阶段,商业秘密就已经公开,不成为商业秘密了。“这也就意味着,你在诉讼的同时,已经失去了此商业秘密。这就像人肉炸弹一样,和对方同归于尽。” 许春明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防患于未然。“企业要建立健全保密制度,诉讼只能挽回损失,而不可能回到最初的状态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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