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1617 回复:0 发表于 2012-2-1 11:0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2-2-1 11:00:26 |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香舍花都大年初一发生火灾 [复制链接]

    大年初一下午4点左右,香舍花都C5-2单元楼道内因不明原因燃起大火,造成楼栋配电箱、10户业主电表、入户线路、网通设施、有线收视设施全部烧毁,并造成1-5层楼道墙面及底层储藏室墙面的大面积污染。火灾现场还造成一业主摩托车的自焚。火灾发生后,市政府有关领导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组织力量施救,并要求有关部门加紧调查火灾原因,尽快恢复周围群众用电。
  F! i9 K0 Z# M) ~9 f    目前,该单元业主从维护自身利益,减轻个人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出发,已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乔学军、成龙物业公司经理谷成龙进行多次交涉,要求物业公司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履行相关责任,临时垫支有关费用支出,尽快更换电表、维修线路、粉刷墙面、核算业主购电余额,以保障该单元业主的正常生活,待火灾原因查明后再逐一落实赔偿责任,但都被物业公司经理谷成龙以“物业公司的职责只是看好大门,打扫好卫生,其他的一概不管,如发生火灾、车辆丢失等等均与物业公司无关,一切损失由业主自己负担”为借口拒绝了。目前该单元业主仍然生活在烟熏火燎后的恐惧和对成龙物业推卸责任的百般愤怒之中,火灾所带给业主的恐惧和精神焦躁依然存在! # n( s) d) N; p8 _; x& R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面掀起“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的活动热潮。民生问题无小事,这场火灾既关系着10户业主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优劣成败,在此恳请贵局领导关注业主生活,尽快依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赔偿无辜受损业主的一切损失!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