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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鲁中晨刊》的“文明行为大家谈”,围绕“完善奖罚,提升环保意识”进行了深入讨论。很多市民通过热线平台,阐述自己的真知灼见和看法,有的对罚款拍手称快,认为采取罚款的方式能起到警示作用;有人则提出罚款只是一种方式,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反映了广大市民对环保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文明意识的自觉提高。, v, J' ^/ D# y4 k
就如何治理街头的不文明行为而言,到底是善意的劝导较为有效,还是罚款强行纠错更具威力呢?者认为,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看,劝导可能要比罚款更具威力。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进行罚款,属老一套的传统治理方式,且效果始终未尽如人意。罚款手段在一些地方演变成一种病态的“罚款腐败”,致使久罚不见效。靠罚款等强行纠错手段治理不良行为或不文明现象,非治本之道。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文明劝导员”的作用,起码解决了治理者自身因经济利益驱动而引发的“罚款后遗症”,还能在行动上给那些有不良行为的人以示范和引导,远比单纯的罚款更能让群众接受。
0 A7 r- S1 N! k( _5 ~) M 尤其是类似衣冠不整等行为,既跟个人生活习惯、审美理念有关,也与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紧密相连,甚至跟个人的经济状况有关系。这些很私人的问题,理应在道德层面予以合理引导,不可随意提至法律的高度来强制执行。尤其对属于个人生活细节的问题进行纠偏,本身就需要治理者以身作则,做出示范,以理服人。可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把罚款当成了治理的“终极目标”,粗鲁野蛮。如此“以毒攻毒”的治理方式,恐怕只会使不文明现象升级,如何敢期望治本呢?
4 X( ]7 m. s% G5 B% e& c 因此,用“文明劝导员”引导他人除陋习,对违背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言行予以劝诫,与罚款手段相比,更容易形成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的互动效应,也为如何治理不文明现象带来新的治理思路和理念,更彰显以人为本的现代城市管理原则,还有望帮助治理者走出对不良行为愈治愈乱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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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卢诗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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