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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39 回复:3 发表于 2012-11-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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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8 09:30:00 |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莱芜残疾人的心声 [复制链接]

公共交通虽然是公共事业,但这些年也都实行了市场化经营,企业考虑成本是一种维护自身利益的本能,但作为公共事业的经营者,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财力困难确实是一方面的原因,更关键的是要转变观念,突破行业和部门利益的框框,把关心残疾人群体的政策落到实处。
5 e' N- T7 n% H7 F- K9 X0 N现在各地都响应政府文件施行了不同的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办法规定,唯独山东省莱芜市还在让全市所有残疾人全额买票乘车。根据山东省政府颁布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新办法第四十八条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惠和照顾:(一)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优先购票、检票,但莱芜至今没实施执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优惠办法规定,这个现象的出现是省政府颁布实施的条例办法没有执行力度还是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理由拒不执行省政府的条例办法?莱芜的残疾人啥时候才能享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啥时候才能让生活在莱芜的残疾人不再感受社会与政府的冷漠,也不要把国家党和政府给予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仅有的一点权益保障扼杀在地方政府领导的漠然不作为执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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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11-29 20:06: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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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11-28 09:31:24 | 只看该作者
! X: y. O" f% ~  S: {) \
关爱残疾人
2#
发表于 2012-11-28 09:30:31 | 只看该作者
应当给予照顾。
7 d$ U: |. b%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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