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1481 回复:4 发表于 2011-8-23 11:0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1-8-23 11:09:2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友父母买了婚房,我坚定地拒绝一起还贷 [复制链接]

     跟男友在一起五六年了。我们算是持久的校园情侣,大一的时候就在一起了。男友本地人,我毕业之后也很顺利地在当地找到了一份收入丰厚的工作。男友父母也对我挺满意所以我们没有走上毕业就分手的悲惨老路子。男友的工作也不错。身边的同学朋友都说我俩是人人羡慕的一对。
- z) ?- y; u' G: r+ {
  z. ?9 x0 B( u- A% I    工作稳定,感情也稳定,结婚的事情就提上了议程。结婚总要有个婚房吧。可是这么高的房价,有几个刚工作的80后能凭一己之力买房?我爸妈在小县城一辈子,根本就没有多少积蓄。我是绝对不会把他们的养老钱拿来买房的。幸好男友家底还算殷实,他的父母答应出首付给我们买婚房。但是前提是房子只写男友的名字。他父母是那种很强势的人。我自己也心高气傲,不愿意低三下四求他们。反正房子是我们俩住,以后就算离婚了也得分我一半,怎么都吃不了亏。房子的问题解决了,其他就都是小事。
" D! p- M2 F2 k) o8 Z- L7 O/ B% [. _8 X9 j5 ^8 h+ I
     前几天拍好了婚纱照,办宴席的酒店也早早预订了。男友父母也看好了几个还不错的楼盘,就等做了最终决定去买房了。本来一切是这么完美,可是突然间就被新婚姻法打破了。网上对新婚姻法的各种解读铺天盖地,让我这个不大关心这方面事情的人,也看到了。不看则已,一看我心里就不爽了。这新婚姻法矛头指的不就是我吗?立马把男友叫过来,跟他说了新婚姻法的种种解读,并且要求他买房后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我的合法权利,法律不给我保障,我当然要自己来保障。这么做也不是为了离婚的时候分他房产,只是为了让我跟他站在平等的地位上。我坚决不愿意成为男友房子的租客。男友一听垮了脸,说这不是他能决定的,他父母决定的事他怎么说都改变不了。过了几天爸妈也看到了新婚姻法,打电话过来嘱咐我要多为自己打算。我想着现在让步了,以后我在这个家里真的是一点地位都没有了,以后就算结婚了老公也随时可以把我赶出门。于是约了男友父母,想跟他们好好谈谈。* k4 h& w4 Z1 F7 x: k) l; q7 o' _
+ g  b, T, c6 F* [
    可能男友父母已经知道我约他们是为了什么事,一出现就一脸不善,直截了当跟我说这房子你就别想了,是我们买给儿子的。就算我们中意你做媳妇,你也终归比不得我们亲生的儿子。我听了之后气得完全说不出话,起身就走了。男友在后面追我,我也完全不理会。愤怒冲昏了我的头脑,我只想着跟他分手算了。可是等头脑冷静下来之后,我又问自己能割舍这段感情吗?很显然我舍不得。可是这口气我实在吞不下。想来想去,最终我决定还是跟男友结婚,可是房贷的事,我是一分钱都不会出的。男友爸妈把我当外人防着,我这个外人又何苦为了他们的房子辛苦还债?还不如自己攒着,总有一天我也可以有我自己的房子,出出这口气。有了这个决定,心里也不堵得那么厉害。理直气壮地告诉男友父母,他们也不能拿我怎样。
0 f4 p1 {4 f& I2 h3 h4 N# S
0 i* T1 e" u1 C( E4 c2 y    现在我还是等着结婚,但是心情已经不如之前那么轻松。闹了这一出风波,男友父母明显对我冷淡了许多,男友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我看在眼里,却也无奈。到底是谁的错??0 ~* Z" A. D: H; P* I
) X4 Q" b7 b8 I8 F/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2#
天外飞仙  发表于 2011-9-4 18:59:45
我觉得楼主还是将心比心吧!你家里要是有个弟弟有个哥哥的,他们的媳妇都像你这样,你怎么想?举双手赞成?你也知道现在房子动不动就是几十万,人家老人攒钱就那么容易?我也有妹妹,结婚时我们家也拿了一部分的房钱!剩下的男方拿一点,两口子贷一点自己还!像您这样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的,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要是真的爱你的男友,就应该不让世俗的东西玷污了神圣的感情!想住上好房子,就和你男友一起奋斗,一起挣钱去养家!两口子如果不能同甘共苦,还是拉倒吧!
3#
 楼主| 发表于 2011-9-6 12:11: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阳光老师 于 2011-9-6 14:13 编辑 ; r% w1 O0 t* P9 v
. b5 `0 y8 H0 ]( e2 Z
哈哈!这是针对当前关于房子的问题引用的一篇文章。我们站在第三方态度说明个人观点,不一定符合每个人意愿:如果婚前属于老人或男方全部付款买的房子,写男方的姓名没什么疑意。如果婚后男方、女方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也有女方的一份啊,添上女方的姓名又何妨? 既然都不在乎房子,都为了感情,把女方作为家庭的一成员了,为何还固执地拒绝增加女方姓名呢?如果真为了这点小事闹不痛快,干脆结婚后两人共同买房,共同还贷,共同创造生活最好。不谦虚的说,本人的实际生活没有靠父母出一分钱,全是两个人一点一点积赞的,我们感觉生活自食其力,很有底气。
4#
发表于 2011-9-10 09:23:02 | 只看该作者
结婚是什么?不就是两人幸福地生活吗!法律不过是一个处理纠纷时的界定条文而已,真正介意此事的人在新法解释之前就已经纠结进去了,他们的观点是金钱比爱情更重要。所以,真正有着爱情根底的伴侣也不必过于在意。
5#
发表于 2011-9-10 09:24:53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了毛泽东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那么,不以白头到老为目的的结婚又是什么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