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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72 回复:0 发表于 2013-10-30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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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06:16:4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地理标志,在保护中转化成效益 [复制链接]

     地理标志是一种保护方式
    地理标志是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针对农产品与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部分。地理标志保护有助于名优特农产品发展、农业区域专业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出口、农业现代化、“三农”问题的解决等。
    “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后,在一定区域内该产品就会得到保护。”莱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位姓张的同志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工作,2003年,成功申请涵盖生姜、大蒜、鸡腿葱和花椒的“三辣一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4年,又成功申请“莱芜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这些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为此也有了新的名片。
    最近申请成功的“莱芜白花丹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域保护范围主要涉及苗山、茶业口、口镇、雪野、大王庄、高庄、牛泉、辛庄、里辛、颜庄、黄庄、寨里、羊里、张家洼等15个镇(街道)、56个行政村,总面积30000亩。
这张名片正在转化成效益
    “保护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发展,为了让它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效益。”市质监局的同志说。
    在我省,说起莱阳梨、沾化冬枣、烟台苹果……几乎是家喻户晓。这些最初只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特产,如今早已成为知名商标,并切切实实地实现其越来越大的经济价值。
    2009年,莱芜生姜成功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莱芜黑猪”商标也成功注册。如今,莱芜生姜、莱芜黑猪已名声在外。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品牌效应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是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有业内人士说,应充分利用国家地理标志品牌效应等,鼓励与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更多企业使用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由于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主体只能是协会组织或企业,因此在申报成功后,辖内相关的企业通过一定程序可以使用这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该同志说。
    市工商局商标与广告科科长亓增华告诉记者,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是一回事。有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这个称号,只是说明该产品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地理标志产品,我们还有多少
    “其实,我们莱芜还有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尤其是农产品,很有冲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实力和能力。”市质监局的同志说,莱芜的农产品很有特色,比如黄庄是全国最大的黄金蜜桃生产基地,桃园总面积达四万亩,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黄金蜜桃之乡”。尽管也曾注册了多个商标,但如果能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目录,相信黄金蜜桃的发展将会更加广阔。
    该同志还说,像莱芜羊汤、口镇香肠甚至燕子石等在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上都很有实力。“关键是思想认识还不太到位,很多人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个概念还很模糊。即使有些企业认识到了,但由于相关政策掌握得太少,不知道该如何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发展之路,我们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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