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中国社会底层的人,也会经常互相伤害着。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但是遇到比他们更凶的兽时便现羊样,遇到比他们更弱的羊时便现凶兽样。(《华盖集。忽然想到七》鲁迅全集,第三卷,第46页。)因此,在鲁迅的笔下,就有许多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他们互相蔑视着,互相伤害着,比如用烈士夏瑜的鲜血醮了馒头给儿子治病的华老栓,嫌吴妈的脚太大了,又以捏小尼姑的脸欺负弱者为乐,还质问说和尚动得我怎么就动不得的阿Q。还有那些嘲笑与欺负多次守寡的祥林嫂的那些底层人们。这些人,后来都被革命的词汇称为“人民群众”或者“革命群众”而富有了神圣性,其实多数的时候,他们只是用暴力欺负自己同类的一群乌合之众而已。 后来时髦的革命词汇就是“一切从群众出发,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其实这是非常民粹的话语,但是一些自称为“反革命”的人却对于如此的民粹思潮却赞赏不已。每每听到这样的说法的时候,我就浑身不自在。虽然,我没有当官,在一些人眼里,没有经我的同意,我自然也是被划归为“人民群众”中的一员,但是,我对被这样归类还是充满了怀疑,因为一个人一旦被归类为群众中的一员,就意味着他失去了自己的思想个性,没有一点生命色彩,有时这样的角色只是充当一下看客或者道具,或者被人代表的无数个砂粒中的一粒而已。尼采蔑视群众,强调“超人”和主人的德性,敢于向庸众开战,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很敬佩的。我一直很怀疑作为社会底层的所谓“无产阶级”,“农民阶级”能够担当起领导的作用,会有什么先进的思想。 在中国底层人之间常常是互相伤害着的。那些用泥头车撞死平民百姓孩子,然后逃遁的司机,那些给城市平民百姓吃的蔬菜里超倍打农药,声称要毒死他们的贫苦农民,还有给猪喂养有害于人身体健康的瘦肉精的养猪专业户,给婴儿用的奶粉里添加三聚氢胺的城市工人,挥刀杀向孩子的失败医生,婆媳之间用刀互相砍杀的家庭妇女………这些人不都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吗?但是,他们对于另一些社会底层的人的直接伤害有时可能远远超过了贪官污吏。他们看不到贪官污吏们上千万成亿地对他们的剥夺,却为身边的蝇头小利动刀子,夺人性命。当年人民公社的时候,同自己一样苦命的农民社员,从来不会怀疑毛泽东在饥荒的时候,是否是真的不吃猪肉,却对自己的社员的几个工分分外眼红。一个乞丐,常常为了争夺一个空易拉罐而打得头破血流,却从来不会痛恨那些住在靠掠夺民脂民膏而住上豪华别墅的人。他们常常是一个社会的受害者,但是,他们受着害,同时又在害着他人。他们有时值得同情,有时又让人痛恨。正如鲁迅对这些人的定位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们常常目光如豆,极容易被收买,善良的时候,令人感动,凶残的时候,令人恐怖。他们有时在强权之下,像蚂蚁一样生存,像面团一样任人揉捏,没有一个定准。他们有时把事情做对,而且推动社会进步,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以暴民的形象出现,用暴力降低社会的文明水准。 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的设置,既要防止精英主义的社会资源垄断,也要防止民粹主义泛滥成灾,那些动辄借人民群众说事的人其实也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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