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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4日,莱城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何XX利用工作之便将我停放在和庄乡横顶村的挖掘机电脑主板。黄油,防冻液等一宗物品盗走。现场没有一个人,没有在车上留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是依法办事。经询问看山人员(上山只有一条路),印有“国土监察”字样的车上山过。后经多方打听,才知是何XX所为。找到何询问此事,他承认此事是他干的。说是正常执法。做为国土部门他没有强制执法的主体资格,他这样做本身就是违法。何况是在现场没有任何人,不会对周围一切有危害现象发生的情况下,撬开车门私自盗走,实施强制执法,更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要是老百姓的话早就构成盗窃罪了,到它这里成了正常执法了。天理何容。
/ M$ ~( W8 U. U% Z" E 再说,执法还要偷我车里的黄油,防冻液等干什么,说白了你想要是真的吧。拿回家当饮料喝吧,喝死你们。早死早投胎吧。
/ B+ h/ u1 n8 n7 o0 T( O$ T+ H7 H 找他要求处理此事,他说处理此事可以,但你必须承认偷矿,否则爱找谁找谁,不予处理。有人举报,他有事实。我说我的挖掘机刚去还没干呢,那两天下雨,之前谁干的不清楚,有挖掘机的多得是,不光我。他不予理睬,叫我走。我找到雇主问及此事,雇主拿出相关手续证明其给村里挖蓄水池是合法的,没有这回事。我拿着相关手续找到何XX,大量事实证明他扣我的挖掘机是错误的,但他据不承认,承认了就得赔偿我的损失。我又多次找莱城国土分局领导和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反映此事,都互相推诿,不予处理,一直拖到现在。他们的说法由刚开始的有人举报,事实确凿到现在的巡查发现我的挖掘机停在那有嫌疑。到现在谁也不承认了。他们对自己的行为都无法自圆其说。 ! P/ b8 W2 _" [0 ~9 A! h4 \
时至今日,我的挖掘机已被他们扣押4个月,已经锈迹斑斑,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老百姓挣钱不容易,一家人靠它吃饭呢,不能再让这些祸国殃民的蛀虫们到处坑害老百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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