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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死亡,老板只赔偿10000元,您相信吗?
) {) |( z4 i) W5 m: A, p) D' N3 X 莱芜市莱城区茶业口镇黑山头村李某某,女。数月前,李某某在山东金来建设集团莱钢某工地打工,姐妹们早饭后去工地上班,在途中不幸被车撞翻,当场一人昏迷迷不醒,一人被截去双下肢,这位昏迷不醒的就是李某某。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无效死亡,人既然已死,面对现实家人着手开始商量赔偿事宜,可是,山东金来建设集团老板韩某某说,人不是在工地上干活死的,我凭什么陪你们钱,给你们5000元就行,不行一分不给。最后,请名人,熟人协商,山东金来建设集团韩老板答应赔偿一万元,一条人命就这样了结了。为什么事情会这样?事后,大家都在说这件事,听说韩某某是人大代表,市里的相关领导都替他说话。试问,人大代表成了他韩某某的保护伞,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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