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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916 回复:0 发表于 2011-5-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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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6 16:36:49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上走私香烟也不行 [复制链接]

      最近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三名在网上走私香烟的人。 据说三人中有两人具有大学学历,其中李某是计算机专业。起初李某在上海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工作,因工作不如意,便辞职。随后,在“淘宝网”上开店经营化妆品,然而经营不景气,生计难以维持,导致心灰意冷。2009年从国外的朋友那里得知走私香烟在国内有很大市场,认为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于是开始在自己的“淘宝店”里经营走私香烟。不久,他联系上另外两名好友,商量好一人负责在各个论坛发布广告联系买家,另一人负责购进走私香烟并寄给买家。从此,两人踏进了通过互联网实施犯罪的泥潭。一年多以来,这三人利用互联网传播“售烟”信息,销售走私香烟数百条,非法获利两万余元。近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将其三个抓获,并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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