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200 回复:1 发表于 2013-1-19 13:1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3-1-19 13:11:1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行贿850万竟被“免于刑事处分” [复制链接]

    [提要] 犯罪嫌疑人黄XX原是武汉市水务局下属企业的一个非党员普通干部,于1998年下海成立了湖北天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在开发后湖淌湖村房地产项目时,向村长、书记等先后行贿850万元以上,行贿人员高达几十人。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层层庇护,“敢为人先”地让一个行贿数额高达850万元,被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竟然被判“免于刑事处分”?
3 N& a8 @  ]( P/ P5 e
' S% D9 Q+ x: e) V$ p) V+ ?    犯罪嫌疑人黄XX原是武汉市水务局下属企业的一个非党员普通干部,于1998年下海成立了湖北天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在开发后湖淌湖村房地产项目时,向村长、书记等先后行贿850万元以上,行贿人员高达几十人。$ P. G4 }8 |9 Y; N" k* I  k

& x6 e8 ?7 s2 k& R$ k- C+ v/ L    就是这样一个人,被抓后,向检察院给付巨额保释金后,案子被一次次修改,最后竟被免于刑事处分?领导,您觉得这事儿有黑幕吗?
; i5 A9 b6 z* t* U. L; b) J6 s2 j8 u9 n. k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3 ]0 |* F) V3 w#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