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826 回复:0 发表于 2011-8-28 16:54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1-8-28 16:54:0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酒能成事 也能误事 [复制链接]

     10年前,长沙一男子在云南一酒店杀人劫财后潜逃,被当地警方列为A级通缉犯;10年后,该男子酒后吐真言,不慎透露其曾在云南杀过人。近日,长沙警方在“清网行动”中得到线索并紧抓不放,将这名潜逃10年的故意杀人嫌犯抓捕归案。昨晚9时,犯罪嫌疑人被押上飞往云南的飞机。 5 [! b$ n, m. @' k; Q: S
  8月16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直属一大队接到线索,一名男子酒后透露自己曾在云南杀过人。长沙警方迅速在浏城桥一网吧内将该男子查获,男子名叫符明(化名),34岁,长沙市天心区人。经查,2001年10月22日,他和弟弟及另一犯罪嫌疑人吴某窜至云南瑞丽大富豪酒店一房间,将受害人唐某杀害,抢走现金53000余元。案发后,另外两名案犯被云南警方擒获并依法处理,而符明却侥幸逃脱,云南省公安厅将其列为A级通缉犯。经审讯,符明对其在云南劫财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N" W, i$ N: [, ~+ a$ t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