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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04 回复:0 发表于 2011-9-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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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6 15:07:2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校也想规避责任 [复制链接]

    凤城初中制定住宿管理协议书目的还是好的。学生在校住宿校方应该拿出好的办法和措施来管理,家长只能在孩子回家后对他(她)进行在校住宿方面与思想的管教,也不能天天跟着孩子去监督。但是“协议书”中第8条: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否则,愿接受学校的一切处理。言外之意就是学生在校住宿违反了规定,家长签了字,就是家长的责任,学校没责任。第二,“协议书”中的处罚规定:如有一周内出现三次以上违反上述规定,学校将拒绝提供住宿,后果自负。严重的给与纪律处分,直至勒令退学。也就是说,你学校的管理不善出了错误,家长签了字就得承担。再者说义务教育阶段谁给你的权利“勒令退学”。家长签这字有点荒唐吧?!还有申诉的权利吗?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吧? 说到底,无非想规避责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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