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V1 \9 h4 r9 N& a 往前看,改革路径方面还应考虑解决这个问题的艰巨性,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试点地区方案优化,并讨论怎样扩大试点的覆盖面。在“十二五”期间,最好能看到在中国的主要一线城市先后在这方面跟进,当然时间表还是次要的,关键是先认清改革的逻辑,增加共识。! T# I% k" w9 s" Z. K! E
, F' p+ A m$ l8 | D% Q 改革要领的掌握应非常审慎。为化解阻力、淡化抵触情绪,我认为,首先管理部门应该更开明,适当披露已搞了多年的物业税模拟试点“空转”的相关信息,让公众了解大体情况后,很多的反对意见会不攻自破。其次,尽可能把政府关于未来改革的一些基本考虑做必要的信息披露。我认为应该非常清晰地给社会公众一个“定心丸”:以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所谓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计算下来的一定标准之下的基本住房,是不被房地产税覆盖的。对二套住房能不能税率从轻?我觉得也完全可以探讨。对高端征税,也不会硬要“伤筋动骨”,应该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税制的“支付能力”原则来抽肥补瘦。总之,从方向、路径到要领,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寻求制度优化的一些基本共识。 ' r$ p" e- C! N! j# K' l. P9 C ^5 u) q# ~+ k6 X9 w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