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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211 回复:0 发表于 2011-9-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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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9 17:18:5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高庄街道西汶南村发生聚众斗殴持枪杀人恶性案件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老百姓 于 2011-9-9 17: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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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10时许,高庄街道西汶南村发生聚众斗殴持枪杀人恶性案件,一人中枪死亡。4 n8 q4 s& E- @3 f-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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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张某某(男,29岁,凤城街道人,曾因寻衅滋事判过刑)、吕某某(男,24岁,开发区鹏泉街道人)经常承包旧村拆迁工程,8月23日,张在高庄街道魏家洼村承包一拆迁工程,吕得知后纠集四五名社会闲散人员到拆迁工地索要保护费,双方因此事发生争执、互不谦让。8月28日上午10时许,吕纠集宋某、金某等10余人持刀棍赶赴西汶南村东,随后张某某持猎枪伙同10余人也赶赴现场,双方情绪均异常激动,遂持刀棍互相殴斗,张持猎枪击中吕的胸部,伤者吕被送至新矿集团莱芜中心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 i5 ~2 T6 C. t6 b     张某某作案后,于当日11时许慌忙将猎枪藏到一快餐店内逃窜。民警迅速将该单管自制猎枪及一枚弹壳提取并扣押,同时在该快餐店查扣了刘某作案时所开的长安面包车。专案组民警顺线追踪,19时许,在一饭店内将吕某某一方的嫌疑人亓某某、刘某挖出,亓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随后,在专案组民警耐心劝导下,犯罪嫌疑人薛某某、陈某某等人主动到高庄派出所投案自首,均被依法刑事拘留。8 t3 n$ d5 Q9 j( t. g. I. }! L
     张某作案潜逃后,慌不择路的他还没有忘记带上自己的情人。潜逃至济南后,张某某躲避到历城区其朋友家中。
/ R# \4 O- l0 N! B+ T) {  L    专案组民警于8月30日赶赴张某某可能躲避的济南、泰安等地的火车站、汽车站、医院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清查,同时分组与各嫌疑人的亲属做思想工作。随后通过专案组电话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张某某悔罪认错。17时许主动赶赴高庄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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