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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28 回复:0 发表于 2011-9-1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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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3 11:05:44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蛮横钢城区车站 撞车拒不赔偿 [复制链接]

事由经过 ' b  @5 n' |0 k8 l8 j1 s, ?
1、2011年7月15日,停放的私家车被莱芜长运公共交通公司钢城车站的鲁S-33220车撞坏,司机拒不赔偿,并且扬言:“撞你个车算什么,撞死人的有的是”;
+ y' D# [- q  u$ _) E( L" d2、2011年7月16日,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第2011201219号事故认定书:车站车辆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 E2 C& Q2 w7 Y7 V, M5 p+ y6 ~! I% u
找车站站长索赔修车,站长:“撞你车怎么了,找俺干什么,那是你自己的事,找保险公司自己修去。”
; Z: Q( z+ H8 s. [% y! ^3、2011年7月27日,交通便民法庭审判员焦玉兴进行民事调节时,“车站代表”猛拍焦法官办公桌多次……,当时现场人员,法庭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多人; 6 ^7 w6 w$ k( b* |9 B
裁定结果: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1)钢民初字第656号:莱芜长运公共交通公司承担80%责任,赔偿2518元,于2011年8月27日前(一月期限)支付;车站人员已按手印同意;
) N4 S0 W$ ^) N/ v- Y4、但直到2011年9月10日,车站方面拒不履行。 0 V0 y& T7 {6 a0 P( q
    请市有关部门给予关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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