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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参赌资金达五千余万元的山东省首例跨境网络赌博案,日前作出终审判决。( g; M0 f6 u6 C
短短几年就能聚拢五千余万元,被告人究竟是怎样利用网络进行非法牟利的?
% Y" P1 H& G" Y6 \ 从2007年起,被告亓鹏便联系刁行(化名)预谋通过代理赌博网站牟取非法利益,商议由刁行联系庄家、管理账目,亓鹏负责客户管理、发展下线代理及客户。同年底,刁行联系到境外赌博网站“E彩大厦”(后更名为“凤凰”,服务器在香港或菲律宾)的庄家,亓鹏、刁行遂合伙成为该网站的总代理。2008年6月份,刘言(化名)加入合伙,成为该赌博网站的总代理。三人雇佣查乐(化名)作为经营的平台管理人员,雇佣李成作为客服,发展被告人吴光(化名)、李航(化名)、郑华(化名)、李成、李正(化名)、彭欢(化名)等28余名一级代理为骨干成员,形成“总代理—一级代理—会员”的网络赌博“金字塔”,先后发展下线代理及会员共467名。' K3 k! q$ {& W7 u: c, I- k6 d( t
慢慢地,亓刁二人不满于做总代理,萌生了自己做庄家的想法。2009年8月,亓云鹏找人设计并购买了“东方”赌博网站(服务器在台湾),二人共同坐庄,并将原“凤凰”赌博平台名下的一级代理吴光、李航、郑华、李成、李正、彭欢等人升级为总代理,共同组织将原在“凤凰”赌博网站注册过的会员转到“东方”赌博网站进行投注参赌,由查乐作为具体管理人,同时雇佣张高(化名)、李明(化名)等人作为派奖人员。至同年10月份左右,因该网站漏洞较多,被迫关闭。“东方”被迫关闭后,2010年2月份左右,亓鹏出资设立新“东方”赌博网站并坐庄,雇佣张高(化名)作为管理员,并由李成、李航、李正作为客服人员,将原“凤凰”赌博网站名下的一级代理李航、郑华、李正、彭欢等人升级为总代理,组织将原在“凤凰”赌博网站注册过的会员转到新“东方”赌博网站进行投注参赌。自2月21日至2月28日,该赌博平台共接受有效投注额共计1345842元,冲值总额共计680586元。
! q) b5 @9 z$ k 经审理,亓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20000元;李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20000元;其余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或两年,均宣告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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