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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46 回复:0 发表于 2011-12-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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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09:17:57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钢城检察院批捕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程序嫌疑人 [复制链接]

    一男子为牟取不义之财,网上销售“木马”程序,盗取别人的QQ帐号和密码,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以提供专门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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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K% t& V% o# W) p  据了解,现年31岁的男子蒙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初中没上完便辍学回家,四处打工。后来,蒙某渐渐迷上了网络,并尝试通过QQ视频聊天诈骗,然而,却很少有人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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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u0 q0 b; M0 ^% d8 m% A2 f+ L& q  一次偶然的机会,蒙某在网上聊天时,发现有人销售“木马”程序,可能盗取别人的QQ帐号和密码,蒙某顿生邪念,便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了一个“木马”程序,预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8 a7 V) v. g" H

. t" {+ Q( V% t+ }. a4 [% S8 m; ]8 X  蒙某在互联网上注册网名为“灵魂网络”的QQ帐号后,自今年8月份开始,将买来的木马程序以200-300元/月的价格卖给实施诈骗活动的犯罪分子或团伙牟利。截止案发前3个月,他先后向60余人次出售可以盗取别人QQ帐号和密码的木马程序,非法获利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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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G! d% j! x  `5 Y2 g1 K  据某供述,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购买了“木马”程序后,盗取他人的QQ帐号及密码,与该QQ帐号所有人的亲朋好友聊天,编造谎言实施诈骗。如发生车祸需要钱,让亲朋好友往指定银行打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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