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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乡镇教办的N条理由
1 B2 D1 _% r! k+ s) s# O 1、撤销乡镇教办是落实国家政策,是大势所趋。 ! }8 u6 y( E3 ]" m+ P& ^- M- A6 k
国务院【2002】28号文件第13条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设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二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并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 ) Y, Y( M3 h& t1 J1 J& H- }, _
《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第三项第(五)条第2点(以教育公平为导向,大力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明确规定:撤销教管办、教育组等乡镇一级教育管理机构,清理占用的教职工编制。 ) x% W4 k" J* \$ k
2011年8月22日,山东省机构编制办下发了鲁编【2011】25号文件《山东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管办分离”。
; \: Y. E/ X# s0 r3 ~- z 近日,我市印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酝酿已久的事业单位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3 }& t6 l9 f9 Z" l) R
乡镇教办不属于乡镇政府的一级事业单位,更不属于单独列入财政的派出机构,完全属于撤销之列。9 J" W: z5 G: b
2、撤销乡镇教办能缓解我市教师资源严重浪费和短缺,是当务之急。
5 }: t, c- n2 {+ Q: d 我市每年招收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出现了短缺和断层,乡镇教办工作人员平均占用14人,这些人不仅是学校管理的精英,而且是教育教学的骨干,无不以一当十。招聘代课教师,不仅增加各学校的财政压力,而且增加了新的矛盾,家长不满意,社会不满意,代课教师不满意(同工不同酬)。如果我市真正落实了国家政策,不仅能缓和我市尤其是乡镇师资匮乏的问题,而且能减少政府的财政压力,更能促进我市尤其是乡镇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幅度提高。 8 j8 H: @; F' D
3、撤销乡镇教办有利于一线教师心声的上传和上级政策文件的下达,更是人心所向。 3 ]6 I0 q1 _2 j. R* U; I
纵观莱芜市政府在线有关“撤销乡镇教办”的帖子,人气量是相当高的,说明广大教师很关注这个问题。撤销乡镇教办能减少中间环节,保持上文件精神的原本性。同时还能减缓乡镇教师晋级聘任的突出矛盾。
6 u5 G' g4 `4 g( N' |3 U, G 基于此,按照我党和政府的一贯做法,首先在条件成熟的莱城区搞试点,然后在推广进行。希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能借上这次东风,保证这次改革有条不紊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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