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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乡镇教办的N条理由 3 R) s$ y `* D, X
1、撤销乡镇教办是落实国家政策,是大势所趋。
& s2 p& O V4 y% J. i 国务院【2002】28号文件第13条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设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二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并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
( t9 a3 `3 n3 h R1 v 《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第三项第(五)条第2点(以教育公平为导向,大力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明确规定:撤销教管办、教育组等乡镇一级教育管理机构,清理占用的教职工编制。 / i" Z% O$ G2 @- }4 @# f
2011年8月22日,山东省机构编制办下发了鲁编【2011】25号文件《山东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管办分离”。 : p3 s1 c9 y0 v- i4 ~9 S' y, R
近日,我市印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酝酿已久的事业单位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2 F% F% y; Q; F0 y) ]* `
乡镇教办不属于乡镇政府的一级事业单位,更不属于单独列入财政的派出机构,完全属于撤销之列。7 R- \; j1 q/ B5 m/ B* K) {
2、撤销乡镇教办能缓解我市教师资源严重浪费和短缺,是当务之急。 7 A$ N% e" o! T6 Y1 o3 r
我市每年招收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出现了短缺和断层,乡镇教办工作人员平均占用14人,这些人不仅是学校管理的精英,而且是教育教学的骨干,无不以一当十。招聘代课教师,不仅增加各学校的财政压力,而且增加了新的矛盾,家长不满意,社会不满意,代课教师不满意(同工不同酬)。如果我市真正落实了国家政策,不仅能缓和我市尤其是乡镇师资匮乏的问题,而且能减少政府的财政压力,更能促进我市尤其是乡镇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幅度提高。 ) [' A- z# g' W
3、撤销乡镇教办有利于一线教师心声的上传和上级政策文件的下达,更是人心所向。 # a# m" H8 A- l+ G( C% h. j! u" B
纵观莱芜市政府在线有关“撤销乡镇教办”的帖子,人气量是相当高的,说明广大教师很关注这个问题。撤销乡镇教办能减少中间环节,保持上文件精神的原本性。同时还能减缓乡镇教师晋级聘任的突出矛盾。
+ g# P) [7 @. {3 P: I+ [ 基于此,按照我党和政府的一贯做法,首先在条件成熟的莱城区搞试点,然后在推广进行。希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能借上这次东风,保证这次改革有条不紊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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