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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35 回复:0 发表于 2012-1-2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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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0 17:07:5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劝酒过量引发人身伤亡将承担责任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莱芜热心人 于 2012-1-20 17: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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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是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喝酒往往难以避免。千万不要过度劝酒,劝酒过量致人伤亡将承担责任。
+ i8 i$ k( e+ b4 L! x8 t   案例2008年春节期间,陈某应邀到朋友王某家吃饭,席间王某频频向陈某劝酒。饭后,陈某驾车回家途中因超速驾驶发生车祸身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明知陈某驾车而来,还与陈某共同饮酒,并在陈某驾车离开时持放任态度,故其对陈某的死亡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家人各项费用共计43500元。. ^% H6 ~) @8 Z# c+ c'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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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亲朋好友一起聚会饮酒时,酒宴的组织者、参与对他人劝酒者、或者自愿照顾饮酒者的人,均对饮酒者负有一定的照顾、看护、帮助等义务。如果是将饮酒者送回家,应将醉酒者送进家门,交到其亲人面前;若其亲人不在,应给其亲人打电话及时通报情况。否则,由于春节期间天气较为寒冷,醉酒者极易冻死冻伤' J6 `1 D9 A4 N3 V' [; D
  另外也有饮酒过度酒精中毒甚至致人死亡的,劝酒者在事后均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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