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房贷终于被实质的拒绝,原因很简单,不是公务员,生意上还有商业贷款,虽然这贷款已经同量的存在了很多年。朋友是第一套房,30%的首付,但仍然被拒贷,要么提高到40%~50%的首付。 去年12月缴的首付,到现在通知不可以贷款,而且还并不是完全的拒绝,要么还完所有的商业贷款,要么提高首付,如果拒绝这两条,则视为买房者违约,要支付房价总价的日2%%的违约金!可怜我的朋友,就现在退房,首付款已经半年有余,没有任何利息,没看到任何房子,则要支付1万余元的违约金给地产商! 而且,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你要退房,也不是你想退就退,甲方必须要在房管局撤案,但撤案的时间,无法确定,可能1周,也可能几月,这期间的违约金依然还要有买房者缴纳! 可气的是,开发商口口声声说你现在的房子已经增值40%,但就是不给你退,即便你愿意拿违约金! 可悲啊,我中国房奴!进也不能,退也不是,总像一只任人宰割的羔羊一样徘徊于冷酷的钢筋混凝土之间! 我已经无语了,生于如此的时代,或许,就该是这样的角色…… / j4 |5 f3 E' } t( H, p, z1 Y4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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