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社区论坛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社区 官方微信

莱芜社区论坛

查看:1145 回复:2 发表于 2012-2-24 09:0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09:05:5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莱芜推行“先看病、后付费” [复制链接]

    今年3月底前,莱芜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积极试行。# U% @" h7 J+ X1 n- A
   “先看病,后付费”适用人群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所、无陪人);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因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患者暂不纳入“先看病,后付费”服务范围。6 \% X% k  i  L, \! k5 P
    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到医院治疗时,不用交纳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提供新农合证或医保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抵押,即可办理入院手续,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是深化医改、方便群众就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创新医疗收费管理和改革新农合住院支付方式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简化了就诊程序,优化了服务流程,可以有效地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反对反对0
 
回复 转播 分享 百度谷歌雅虎搜狗搜搜有道360奇虎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2#
发表于 2012-2-25 15:19:13 | 只看该作者
嗯,貌似不错的消息,但是我 也表示怀疑
3#
 楼主| 发表于 2012-2-28 11:30:32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