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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37 回复:0 发表于 2013-5-1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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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4 16:23:11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看花 种下罂粟 [复制链接]

     5月13日18时许,莱城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听周围群众说,在辖区某小区楼下,有人种了一片罂粟。经仔细寻找,终于在一栋居民楼下的绿化带里,发现了正处于生长期的未成熟的89株罂粟原植物。经了解,这些罂粟是居民刘大妈种植的。自己种植只是为了观赏。
2 b/ {& _! `9 g" ?; l3 f. q    考虑到罂粟原植物未成熟且不具有毒品的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在成熟前自行拔除的不予处罚。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刘大妈自己铲除了这80多株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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