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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14时许,在莱城区姚口路羊里镇某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撞伤行人后逃逸,伤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 g$ |/ X8 J. h" G% _# y 案发第三天早晨,王某来到莱芜市交警一大队办案民警办公室,称他儿子是6.17重大肇事逃逸案的肇事者,他到交警队替儿子投案。
' t2 Y/ @7 D, K# ]. C$ n w. B } 王某称为躲避民警追查,儿子王某某正在泰安某医院躲着养伤。民警立即赶赴泰安,见到了正在治疗头外伤的肇事者王某某。面对民警询问,王某某称是在同事家吃完饭返回的路上出了事故,而对撞人的细节却说想不起来了。经落实,王某某涉嫌酒后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王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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