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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个人去杭州的灵隐寺,带着我那小佳能IXUS65的相机,逛完之后出来在门口卖纪念品的商店买了个冰激凌,乐不颠儿的还挺开心。
之后回了青旅休息,下午打算去虎跑,出门的时候发现相机没了,想了半天应该是忘在买冰激凌的地方了。
很死心眼的就跑去找,里面卖东西的小妹说没看见没看见,肯定被别人顺走了。
那一刻想起过去三年被记载的开心和快乐,没有被记载的孤独与伤心。一个人忍了大半年的委屈忽然释放出来,坐在店后面的台阶上超级伤心的哭起来。
过了一会,店里的小妹出来了,说:“那个,那个我是下午班的,我刚才帮你打电话问了上午班的人,她们说是捡到一个相机,忘记告诉我了,她们放柜子里了,你看看是不是你的。。。”
恩,是我的,只是里面照片已经被删完了,小妹把相机给了我。她的故事不知道是真的,还是我哭的太伤心博取了同情心呢?
还是很感谢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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